雷霆出击从严打击坚决保护稀土资源
4月29日上午,岑城镇和市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在巡查中发现上奇社区石屋塘出现利用原已钻好用于准备盗采的洞重新接管违法开采稀土现象。
发现违法行为后,镇领导立即向分管市领导陈副市长汇报情况,陈副市长要求从速从严开展打击行动。岑城镇立即联合市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开展打击行动,由镇长廖永满带队,组织镇村干部和市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共35人迅速深入现场,直接捣毁水管约200多米、新建储水拦坝1个和收集装置3个,收缴水泵1个,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保护国家珍贵稀土资源。
下一步,岑城镇将利用多种手段常态化开展稀土监管工作,对违法苗头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做好国家稀土资源的“守护者”。
温馨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稀土是国家实行保护开发的战略资源,任何未经许可随意开采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更有可能触犯刑法,走上不归路。广大民众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共同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