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公开征集工作的通知(珠府办函〔2015〕224号)
珠府办函﹝2015﹞224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政府决定公开征集2016年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使惠民实事更透明、更贴心、更有效,现将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2月30日。
二、征集内容
遵循“市民真关切、计划可纳入、完成有保障、市民受实惠”原则,紧扣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主题,围绕就业保障、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公共交通等热门话题提出民生实事项目。
三、征集步骤
突出“广泛性”、“可行性”和“民主性”,由过去部门“供菜”变为市民“点菜”,无导向地向社会各界征集民生实事项目。项目公开征集汇总后,再由政府职能部门结合政府年度人力、财力、物力状况筛选出备选项目进行“票选”,得票高的项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确定实施。
(一)面向社会各界征集项目(10月19日—10月31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珠海特区报》、《珠江晚报》、珠海电视台、珠海电台及本地热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项目征集公告。同时,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项目建议,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发动基层组织和群众提出项目建议。最后,由市政府办公室汇总项目建议,建立民生实事“项目库”。
(二)政府职能部门筛选项目(11月1日—11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将“项目库”中的项目分类后,转政府职能部门研究。由牵头部门将公开征集的意见研究归纳提炼,转化为具体的民生项目,同时征求发改、财政等部门意见,按照“计划可纳入、资金能落实、完成有保障”的原则筛选出备选项目,并报市分管领导审核。
(三)备选项目对外公示“票选”。(11月16日—11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汇总市分管领导审核后的备选项目,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珠海特区报》等媒体上公示,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通过投票等方式进行“票选”。
(四)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项目。(12月1日—12月15日)根据备选项目公示情况,对“票数”靠前的项目纳入2016年民生实事最后建议项目,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实施项目。
(五)写进《政府工作报告》(12月30日前)。
四、工作要求
市政府新闻办、市信息办要做好征集公告的发布和新闻舆论引导工作,充分调动起市民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各区要将力量下沉到村(居),指导(村)居委会充分发动基层群众,把群众的心声、愿望、期盼收集上来。负责民生实事项目筛选的部门要强化责任感,集中力量进行分析研究,把项目选准、选好。我市党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参与和带动周边参与。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