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平陆运河法庭揭牌成立
6月17日,灵山县平陆运河法庭在陆屋人民法庭揭牌成立,这也是广西首个以“平陆运河”命名的法庭,该法庭的成立将开启平陆运河项目司法保障的新篇章。灵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高钊,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林春华,县人民法院院长宾子照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
黄高钊提出,县委、县政府将全力支持平陆运河法庭依法履职,陆屋、旧州、沙坪三镇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县人民法院协同作战,按照上级部署,抓好具体落实,共同推进平陆运河项目司法保护工作。县人民法院要自觉把平陆运河法庭各项工作放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思考和推进。平陆运河法庭各审判团队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依法履行审判职责,解决好平陆运河流域内的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林春华希望平陆运河法庭要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积极推进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高效互动,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切实发挥“小法庭”“大作用”,妥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把依法审判和热情服务结合起来,把公正司法和文明司法结合起来,努力解决沿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宾子照表示,灵山县平陆运河法庭的成立是灵山法院在“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举措,也是“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中的生动实践。平陆运河法庭将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特色,成立专门审理涉平陆运河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团队,努力擦亮法庭新品牌,打造新亮点,创造新经验,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当天,参加揭牌活动的领导、嘉宾一同察看了运河法庭办公室、审判法庭等场所,并举行了专题座谈会,各相关部门围绕平陆运河法庭今后的工作进行交流探讨、建言献策。(林泓宇 梁桃静 宁蓝柳)
期间,与会人员还前往平陆运河企石枢纽选址进行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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