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水〔2023〕6号兴业县水利局关于广西兴业牧源农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头生猪暨6000头母猪养殖场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广西兴业牧源农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广西兴业牧源农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头生猪暨6000头母猪养殖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9-450924-03-03-009320)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相关水资源论证结论及评审意见,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广西兴业牧源农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头生猪暨6000头母猪养殖场建设项目位于玉林市兴业县龙安镇牟村长冲坪蚕食塘,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取水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10°0′52.05″,北纬22°42′21.52″,取水方式为提水。该项目建设高架网床3栋,每栋建筑面积为1000m2,并配套养殖废水处理的环保设施、办公生活用房等;养殖规模为母猪6000头,年出栏生猪3万头。该工程属已建猪的饲养项目,工程建设将推动养猪业的发展,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同意广西兴业牧源农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头生猪暨6000头母猪养殖场建设项目取水。
二、该项目取水井所在地下水水文单元年补给量为219.27万m3。经水量平衡计算分析,项目取水保证率达到95%,取水可靠。经检测,取水口所在取水井现状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Ш类水质标准,满足项目农业用水水质要求。总体上,水量、水质基本满足项目取水要求。
三、项目取水用途为畜牧业用水,设计用水规模540m3/d,取水口日最大取水量540m3/d,日均取水量540m3/d,年均取水总量19.71万m3。项目单位产品用水量为25L/头·d,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农林牧渔业及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DB45/T804-2019)“0313、猪的饲养、猪”Ⅰ级规模养殖标准。项目需水预测合理,用水指标满足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取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符合区域水资源配置规划和用水总量控制要求。同意该项目年取水量19.71万m3。
四、项目生产用水节水工艺、水量平衡分析及用水过程、节水潜力分析和节水措施基本合理,项目生产用水符合定额管理要求。
五、广西兴业牧源农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头生猪暨6000头母猪养殖场建设项目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及影响范围内取、用水户影响轻微。你单位应落实《广西兴业牧源农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头生猪暨6000头母猪养殖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提出的各项水资源节约保护措施。
六、项目建设时,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在取水口安装符合水资源监控设备技术要求并可接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的取水计量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七、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我局依法做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八、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请将《取水许可证申领表》、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和接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情况,计量设施认证及检定或核准情况,取用水记录;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包括用水工艺设备情况和平面布置图、管线布置图);试运行期间的取水水质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九、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兴业县水利局
2023年1月5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