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D2SD038号整改验收情况公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交办信件销号工作的意见》(东环督改办发〔2019〕1号)相关要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D2SD202****80038号“北一路和东四路交叉口阳光100小区北门58号楼底商有大帅食府,晚上油烟扰民的现象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开窗。”的调查处理验收工作(整改落实责任人即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3月19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3月1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东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南一路626号),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257091;或致电东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联系电话:0546-8077077。
一、信访问题
北一路和东四路交叉口阳光100小区北门58号楼底商有大帅食府,晚上油烟扰民的现象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开窗。
二、落实整改情况
“阳光100小区北门58号楼”为22层商住综合一体楼,三层及以上为居民住宅,一、二层为商铺。涉及商户为东营开发区茅庐川菜馆(门头名称为“大帅食府”),排烟口设置于一层南侧,因未设置专用烟道,2021年5月27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对该商户立案处罚,责令按要求设置油烟净化设备和专用烟道,并在烟道出口处加装简易水过滤装置。2021年6月8日对大帅食府进行油烟检测,报告显示油烟排放达标。
2021年9月9日夜间20时,现场检查,该商户油烟净化设备营业期间均正常开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再次进行夜间油烟排放检测,报告显示油烟排放达标。
三、验收情况
2023年3月12日,经东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现场勘查,该处烟道已按整改要求设置,因改变经营业态,现无炒菜、烧烤等项目,清洗记录,检测报告均在有效期内,现场通过验收。
四、责任单位
东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