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高建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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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2月19日发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高建同志任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职时间从2022年12月算起。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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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0:09: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