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2023年2月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毕业生就业补贴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规定“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现有贺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八步分公司等两家企业(社会组织)向我中心提出吸纳毕业生就业补贴,共吸纳毕业生4人,申请带动就业补贴共计8000.00元(详细名单见***)。现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间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则按程序拨付。
公示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月12日
单位地址:贺州市八达中路7号(八步区就业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774-5282872
***:八步区2023年2月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毕业生带动就业补贴人员名单
八步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2月8日
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带动就业补贴人员名单.xlsx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