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提高驻村工作人员工作补助标准
近日,笔者从那坡县组织部获悉,为切实帮助解决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和生活实际困难,决定提高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的驻村工作补助标准。
此次提高工作补助标准专门对于县一级选派的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含工作分队长、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实际驻村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标准由原来的15元提高到40元,但不重复享受县一级其他伙食补助政策;对县一级选派的工作分队长和第一书记,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乡镇工作补贴,对于上述人员在途期间的县乡(镇)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县内交通费保持不变,工作补助标准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该县通过给予驻村工作人员发放乡镇补贴及提高伙食补助标准,实实在在地提高驻村工作人员经济保障水平,真正解决了大家的后顾之忧,确保驻村工作人员下得去,呆得住,干得好,推动所驻村脱贫攻坚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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