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控疫情期间举办祭祀及其它民俗活动的通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11月16日发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新冠指〔2020〕51号)《河池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从简办理风俗祭祀活动的紧急通知》精神,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农历二月初一、初二、初三举行祭祀和其他民俗活动实行严格管控。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办祭祀活动的户主必须提前一天报告村民小组长并如实填写申请表。
二、参加祭祀活动的人员仅限直系亲属,如直系亲属分户的,可以户为单位分别祭祀,不得聚集。
三、祭祀活动期间不准燃放烟花爆竹、不准集体聚餐、不准互相串门走访、不准在公共场所逗留聚集聊天。
四、参加祭祀活动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如出现发热(≥37.3度)症状患者不得参加,并及时到乡镇卫生院就诊。
五、各社区、各村屯继续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杜绝非本屯车辆和人员进入。
请全体居民互相转告,共同遵守。对拒不配合者,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特此通告
东兰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文件: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08:05:2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