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办发〔2019〕72号南丹县非洲猪瘟防控县包乡乡包村村包屯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丹政办发〔2019〕72号《南丹县非洲猪瘟防控“县包乡、乡包村、村包屯”
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坚决打赢打好我县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防控责任,明确防控职责,强化防控措施,采取网格化管理,实行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屯督导制度,挂图作战、挂牌督战,确保防控区域清、责任明,做到工作步骤层层推进,责任措施层层不减,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防控工作开展,坚决打赢我县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持久战,实现生猪生产恢复和市场稳定供应。
二、制定依据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政办电〔2019〕149 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政办电〔2019〕167 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关于尽快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的通知》(桂重防指发〔2019〕14号)
5.《河池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河池市非洲猪瘟防控“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非瘟防指发〔2019〕3号)
三、主要内容
采取网格化管理,实行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屯督导制度,成立“县-乡-村”3级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县-乡-村”3级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县、乡镇、村领导分片负责督导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切实加强对各地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重点检查各地贯彻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决策部署否到位,乡镇政府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防控主体责任是否压实到位,防控方案是否细化到位,“拔点灭源除污染”行动是否实施到位,调运监管要求是否执行到位,疫情监测排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是否到位,打击私屠滥宰、走私以及加工、销售、贩卖病害猪肉是否查处到位,宣传培训和舆论引导是否开展到位等。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实现生猪生产恢复和市场稳定供应。
四、适用范围
全县11个乡镇
五、解读机关
文件解读机关:南丹县农业农村局
解 读 人: 黄秀月
联系电话:0778—7212426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