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第四十七批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补贴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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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1月03日发表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新修订)》的通知(沈人社发〔2021〕28号)要求,我中心对第四十七批购房补贴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孙宇嘉,本科学历,辽宁省康平县户籍,补贴金额2万元;
高 健,本科学历,辽宁省康平县户籍,补贴金额2万元;
孙 阳,本科学历,辽宁省康平县户籍,补贴金额2万元;
张 悦,本科学历,辽宁省沈阳市户籍,补贴金额2万元;
年 欢,本科学历,辽宁省康平县户籍,补贴金额2万元;
康平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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