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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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来宾市督查和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2020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中,涉及我委职责共有一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针对“继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寻求与柳州市政府合作!”意见建议,经研究,现提出整改方案如下:
一、性质
建设性意见
二、整改目标
2021年来宾市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提升,加强与柳州等地市合作进一步发展。
三、整改时限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四、整改措施
(一)制定《来宾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明确市直各部门工作职责,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争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整体提升来宾市营商环境水平。
(二)持续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纸、LED、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媒介,以多种方式、多角度、多方位广泛宣传国家及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让企业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任务要求都有正确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知晓率。
(三)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测。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指标改革工作纳入日常监督管理,按时收集、反馈改革进度,及时落实整改,以加强日常监测,促进营商环境提升。
(四)加强与柳州市沟通对接。积极与柳州市联系推进交通项目规划建设,协调推进柳州至来宾市域铁路线路方案与柳州市的衔接,构建两市互联互通交通网络。
五、整改成果检验形式
2021年来宾市优化营商环境相较于2020年得到持续优化,与柳州等地市合作进一步加强。
六、整改责任人
整改责任领导:谢政、韦字;整改责任科室:营商环境科、交通科;责任人:韦覃泉、罗莉虹。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整改问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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