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东门林场场部搬迁项目(东林时代))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现将东门林场场部搬迁项目(东林时代)总平面图予以调整批前公示。
一、 项目地址
位于扶绥县城南新区金龙路西面、贤仕路北面。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本次项目规划总平面方案调整主要内容包括将建筑单体的绿化阳台、雨棚、结构板等纳入不计容面积计算,将屋面楼梯间面积纳入计容面积计算,对住宅1#、2#、3#、4#、5#、6#、7#、8#、9#、15#、16#、17#、18#、19#号楼及商业A#、B#、C#、D#、E#号楼等建筑单体进行微调,并对项目总建筑面积进行重新核算。
(二)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01545.44㎡(折合152.32亩),共包含3栋9层高层住宅、2栋11层高层住宅、2栋13层高层住宅、3栋14层高层住宅、9栋25层高层住宅、1栋3层幼儿园、1栋6层体育活动中心、一层地下停车库、设备用房、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用房、消防控制室。总建筑面积342544.90㎡,较原审批增加了41762.48㎡,计容建筑面积为237417.93㎡,建筑占地面积20901.78㎡,绿地面积30778.33㎡,容积率2.34,建筑密度20.58%,绿地率30.31%,机动车停车位为199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为4036个。
其中A1地块用地面积32891.34㎡(折合49.34亩),拟建2栋13层、3栋14层高层住宅,并设置一层地下停车库、设备用房、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用房、消防控制室。总建筑面积8***43.65㎡,较原审批增加7984.96㎡,计容建筑面积65782.68㎡,建筑占地面积7380.35㎡,绿地面积9879.69㎡,容积率2.0,建筑密度22.44%,绿地率30.04%,机动车停车位为53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为1047个。
A-2地块用地面积68654.10㎡(折合102.98亩),拟建9栋25层高层住宅、4栋4层商住楼、1栋3层城市会客厅,并设置一层地下停车库、设备用房、物业管理用房、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消防控制室。总建筑面积256101.25㎡,较原审批增加33777.52㎡,计容建筑面积171635.25㎡,建筑占地面积13521.43㎡,绿地面积20898.***㎡,容积率2.5,建筑密度19.70%,绿地率30.44%,机动车停车位为146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为2989个。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二)项目现场;
(三)崇左市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usui.gov.cn/zrzy/index.shtml)。
因总平规划审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30日)反映至扶绥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7522339,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松江街22号404室,邮编:532100)。
特此公示
扶绥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