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2年〕第13号
2022年5月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西省实施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阳曲县2022年第八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大盂镇大泉沟村、棘针沟村、大盂村、李家沟村,高村乡马坡村,黄寨镇城晋驿社区、柏井社区
三、涉及被征地村(社区)及面积:
大盂镇大泉沟村:总面积8.4228公顷,其中:旱地0.6961公顷、林地5.2461公顷、其它农用地0.1237公顷、建设用地2.3569公顷。
大盂镇棘针沟村:总面积3.8512公顷,其中:旱地0.0718公顷、林地3.3242公顷、其它农用地0.0607公顷、建设用地0.3546公顷、未利用地0.0399公顷。
大盂镇大盂村:总面积22.6271公顷,其中:旱地7.6508公顷、林地5.5148公顷、其它农用地6.0470公顷、建设用地3.4145公顷。
大盂镇李家沟村:总面积2.5186公顷,其中:林地1.90***公顷、其它农用地0.0613公顷、建设用地0.5509公顷。
高村乡马坡村:总面积4.3720公顷,其中:旱地0.1958公顷、园地0.0841公顷、林地3.2033公顷、其它农用地0.0513公顷、建设用地0.8375公顷。
黄寨镇城晋驿社区:总面积0.0740公顷,其中:水浇地0.0685公顷、建设用地0.0055公顷。
黄寨镇柏井社区:总面积13.17***公顷,其中:水浇地2.6874公顷、旱地2.7351公顷、园地0.8858公顷、林地2.1246公顷、其它农用地0.8639公顷、建设用地1.6381公顷、未利用地2.2415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
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文件执行。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及安置情况按照已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执行。
五、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阳曲县人民政府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六、阳曲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已公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实施。
特此公告
阳曲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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