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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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鞍山市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辽宁省辽河保护条例》。
鞍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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