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和民间借贷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日前,从市纪委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我市在全市集中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和民间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将综合运用宣传教育、集中整治、案件查处、制度建设等手段,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廉政准则》、《***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着力防控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和民间借贷行为,促进廉洁从政履职、消除社会矛盾隐患,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据了解,本次违规经商重点治理内容包括党员领导干部本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在所在部门涉及领域以自己或亲属、集体等名义投资入股、入干股或进行其它营利活动,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强揽工程项目和转让获利的6种行为。本次违规民间借贷重点治理骗取贷款、转贷牟利、干预授信、违规挪用、高利放贷、非法集资和违反法律法规、信贷管理等规定,以其他方式进行借贷的行为。
据悉,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从10月28日开始至11月18日结束,具体分为排查申报、督促整改、总结提高三个环节。此次专项治理的对象包括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