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51023号提案及答复
(A类)
菏城管〔2017〕23 号 签发人:王桂荣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第151023号提案的答复
范雪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拆迁地块环境卫生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接到提案后,市城市管理局高度重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提案答复工作组,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您在提案中详细分析了我市老城区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如何做好拆迁区域环境卫生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我们将在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采纳。
今后我们将着重加强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拆迁区域周边道路的保洁工作
督促三区环卫处重点针对拆迁区域周边道路的清扫保洁,每天对拆迁区域周边主次干道进行全天候机扫保洁,每天洒水次数不少于4次,确保洒水作业路面全覆盖、无漏洒,洒水后,达到路面洁净,无泥沙、无杂物、无污水积存,起到抑制扬尘、防止污染的作用。
二、做好拆迁地块周边大环境蚊蝇消杀工作
市城管局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以治为辅的原则,施用高效、无毒生物制剂药物或在水体投放生物天敌,在拆迁地块周边的公园、广场、绿地、下水管道等重点部位安放大型灭蚊灯箱、捕蝇器械,做到基本无异味,不留死角,最大限度减少蚊蝇滋生。
三、做好拆迁区域周边环境卫生监管工作
为加强拆迁区域周边的环境卫生管理,打造“优美、文明、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市城管局成立专项督导考核小组,建立督导考核机制,每周对市区道路主次干道及拆迁区域周边卫生进行督导考核,定期以简报的形式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及时对问题进行复查。对随意倾倒垃圾污染路面和焚烧垃圾的行为,一经发现,按照《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处罚。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17年7月10日
(联系单位:菏泽市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0-5588073)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