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关于桶装饮用水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时有发生,侵害生产者和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屡禁不止,为净化我市桶装饮用水生产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我局监管职能,制定了《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菏市监食生〔2020〕2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全面摸清我市桶装水生产状况,确保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检查全覆盖,提升和规范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为,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桶装饮用水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桶装饮用水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解决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生产环境脏乱差,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重点保持高压态势。
(二)严格实施监督检查。对全市所有桶装水生产企业逐一
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资质、生产环境卫生以及生产场所、生产设备情况、水源卫生情况、循环用水桶情况、水桶水盖清洗消毒、产品标签标识以及出厂检验情况。
(三)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对市场上桶装饮用水产品进
行溯源排查,对无证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为坚决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对有一定生产规模,经过整顿后能够达到申证条件的,可以采取帮扶鼓励的措施使其尽快获得市场准入资格,引导其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帮助其依法组织生产。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6日
政策文件: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