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
按照《中共菏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就今年以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进行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委党组依法执政情况
自市医保局成立以来,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医保局等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条例、实施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法治化和规范化程度有了不断提高,医保基金监管成效明显提升。在工作中,对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进行了规范,如: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行政处罚案件结案表等。与市行政执法监督局进行沟通协商,并结合医保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医保领域执法所涉及文书的格式和标准,为执法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政府及部门严格依法行政情况
为打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按照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和完善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省医保局梳理了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对应的责任事项,并编制了清单。按照市委编办部署要求,我们通过与省平台对接,全部领取了省局的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检查、公共服务等6大类31个事项,于2019年7月25日编制了《菏泽市医疗保障系统权责清单》,并于2019年7月25日在我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布。严格执行权责清单,依法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强化流程监管和责任追究。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在菏泽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设有“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对部门领导、机构职能、行政权力运行、重点领域信息(如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政务公开保障机制、人事信息、新旧动能转换等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落实改革任务和便民惠民措施为重点,以深入推进流程再造、持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为抓手,以依法行政、按法办事为保障,把“以民为本、忠诚担当、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学习教育活动走深走实,持续提升医保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持续推进医保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申办材料更少、办事流程更简、办理时限更短、服务质量更优“四个更”的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为民情怀,脚踏实地、凝心聚力,加快流程优化重塑,着力进行制度创新,持续推动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改革,把该压减的环节全部压到位、该合并的事项全部合起来、该下放的业务全部放下去,推进事项名称、申办材料、经办方式、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标准“六统一”在全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落实落细落到位,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为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力量。市县医保服务大厅起引领示范作用,全面实现“综合柜员制”,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办结”;乡镇(街道)的医保服务实现全覆盖,全面提升基层医保服务能力;社区基层医保便民服务站充分发挥前沿阵地作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推进经办服务职能下沉全覆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参保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我局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务必进行合法性审核,从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方面逐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相应的合法性审查报告。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菏泽市司法局备案。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我局聘请了北京市都城(菏泽)律师事务所的马志刚、张旗两名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市医保局和都城律所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了《法律顾问合同书》,共同遵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部门法治科室设置在我局规划财务和法规科,人员配备有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各一名。无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的情况。于2021年6月28日成立了市医疗保障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三)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关于“欺诈骗保”违法行为的定义进行界定,依据最高法和最高检及山东省高法的司法解释、以及《山东省高院关于确定诈骗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规定,对达到移交标准和条件的,经局会议研究,作出移交决定。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认真贯彻《山东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和录音录像设备等执法设备,及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公示行政执法检查结果,重大执法决定上会集体研究。2021年以来,我局在全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贯彻《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线上答题参与人数近10万人,发放制作条幅、宣传材料5000余份。该项活动获得省医保局表彰。
根据省司法厅印发的《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要求,认真学习传达贯彻,对医保领域关于用人单位不办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登记、未按规定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以及伪造、变造登记证明的处罚,依据违法行为情节和适用条件,适当作出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决定。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并贯彻落实。为弘扬宪法精神,助力法治菏泽建设,菏泽市医保局到青啤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现场,市医保局志愿者们设立了咨询台,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介绍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志愿者们向市民介绍了宪法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重点讲解了宪法在我国的核心地位。同时,志愿者们还围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等医保内容进行宣传,号召市民学习医保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积极参与到打击欺诈骗保行动中来。市医保局志愿者们还现场解答了市民在参保和就医报销等方面遇到的问题,针对市民所关心的慢特病办理等业务进行了耐心说明。此次活动,市医保局通过与市民面对面交流,提高了市民对医保政策、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强化了市民的法治意识,为建设法治菏泽贡献了力量。
(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活动情况
根据鲁医保办发〔2021〕7号文件的要求,自2021年3月底以来,我单位结合实际,在全市开展了以“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
2021年3月30日,召开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制定并印发《菏泽市“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活动主题、宣传内容、宣传主题及活动要求。要求各县区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宣传,对《条例》和医保惠民政策宣传进行解读,同时对违法违规案例曝光。扎实开展宣讲《条例》“四进”活动,把“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教到医院、药店、社区、经办机构,形成宣传发动全覆盖,进一步牢固树立维护基金安全的“红线”意识。
为增强人民群众法治医保意识,将《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医疗保险政策问答、医疗保险待遇清单及办事指南等相关内容制作成手机APP,开展网上答题活动,同时印制成明白纸、挂图进行发放,并且制作了各类标语横幅,在人员集中活动场所、市县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和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和村卫生室门口和显要位置进行张贴悬挂。活动期间,共有9320人参加线上答题,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线下开展上街宣传422次,进两定机构694次,出动宣传车辆196车次,5306人次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材料36.6万份,悬挂条幅3202条,开展讲座78场次,167万参保群众受到政策宣传。为确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一方面抓好《条例》宣传的同时,还加强对两定机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参保人员进一步了解了医保法律法规政策,形成共同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和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进而达到宣传法规、震慑犯罪的目的。
(五)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及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情况
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诉源治理。市医保局在“菏泽医保”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布了监督联系方式,包括干部作风举报、欺诈骗保举报及政策咨询联系方式,认真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
通过以上工作举措,提高了法规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升了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办案能力,增强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对于医保部门实际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例如通过开展学习《民法典》系列活动,与会人员纷纷表示,今后将结合医保系统职能,更加深入了解《民法典》,将《民法典》学懂弄懂,学深悟透民法典的时代背景、历史沿革、基本内容、体系创新,意义特点等,并提高法律认知,同时《民法典》也会对今后的工作带来更好指导作用。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推进法治工作的过程中,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1.法规工作属于合并办公,只有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共两名,人手远远不够;2.新成立单位,没有从事法规工作的经验,还要加强业务学习。
针对以上问题,以后要加强学习,并总结经验,提升业务能力,更好地推进法治工作。下一步,我们更要继续做好文件办理工作,对于要求办理的文件要认真对待、按时办理,办理结果及时上报,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也要多请示、多学习。要不断参加学习、培训,及时总结经验,熟练掌握相关业务,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三、2021年度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情况
2021年10月9日,菏泽市医保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会上集中学习探讨了关于***法治思想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有关论述,菏泽市医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市局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区医保局局长、医保中心主任参加会议。会上,菏泽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守存领学并讲解了***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以及“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综述。
2021年11月17日,我局向市局各科室和医保中心下发了通知,转发了省医保局《关于组织***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的通知》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参加***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含行政和事业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安排好学习,并做好网上授课、个人自学等工作。通知要求我局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手机或电脑登录“山东干部网络学院”,选择“***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报名学习相关课程。培训时间至2021年12月20日,12月20日前务必完成相关学习。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医保局严格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先后组织开展了民法典知识竞赛、集中观看民法典公开课、开展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了医保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提升了医保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执政能力。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将继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增强党组一班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
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编号和备案工作,贯彻落实《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认真做好医保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按照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编制格式编制登记号,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以及规范性文件登记通知书。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制定相应文件的备案报告,并及时将电子文本通过山东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电子监督管理网络平台进行报送。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认真做好医保相关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初审工作,认真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和形式方面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合法性初审意见书,并提请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要贯彻落实中共菏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菏法委发〔2020〕2号)及我局制定的《菏泽市医疗保障局营创法治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稳定、透明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医保工作实际,继续坚持流程优化再造,持续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提升医保行政执法规范化;持续推进电子政务工作等。
(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普法活动
以***“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普法工作部署要求,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等为工作重点,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目标,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为主题,加大普法力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公开课等方式,号召全体工作人员自觉学习法律。同时,充分运用我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移动式、全方位、立体化普法宣传,提升新媒体法治宣传效果,不断创新普法工作方式。力争通过推进普法宣传,提升我局工作人员的依法履职能力,提升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保障参保群众维护合法权利。
(六)开展“学法考法”活动
按照中共菏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按时开展市直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工作,切实提高我局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菏泽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