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四个重视圆满完成2019年度居民医保征缴工作
一是重视主动宣传,营造参保氛围。结合全区社会保险政策便民知识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利用村村通广播这一渠道,做到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接受咨询与主动宣传有机结合,做到了“三个讲透”:一是把目的、意义讲透,让广大城乡居民都知道参保的重要性;二是把政策、内容讲透,让广大群众充分理解调整缴费标准的目的,不是为了让群众多缴钱,而是享受更好的医疗保险待遇;三是把政府支持和资金管理、报销办法讲透,让广大群众掌握居民医保待遇报销、大病救助等各项政策,提高了群众参保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重视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2019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筹资标准、参保任务、参保率和完成任务时间节点,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协调一致、上下一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大人社、民政、卫计、残联、扶贫办等部门间信息共享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积极落实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持证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殊群体参保优惠政策,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是重视学习培训,优化办事流程。召开了2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专题培训会,对参保手续办理及社保系统应用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培训。同时按照“一次办好”的工作要求,一次性告知办理材料,进一步简化参保缴费流程,并联合银行开通手机扫码支付,拓宽缴费渠道,提升群众参保缴费体验,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一次办好”带来的便捷。
四是重视督查考核,督促参保进度。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和常规考核内容,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每周定期统计参保工作进度,及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有序推进了参保缴费工作,实现了应保尽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兰山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达92.5万人,较上年同期增加2.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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