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1、项目概况
1.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荆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荆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点:荆门市尉迟恭路以南,荆山大道以西
1.2工程建设规模
荆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投资8349.48万元在荆门市尉迟恭路以南,荆山大道以西实施荆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综合楼、实验楼、地下室,同时配套建设场内道路、绿地、停车位、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
2、产业政策和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第三十六款(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第24条的“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服务设施建设”,属于鼓励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3、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3.1施工期
(1)大气环境
拟建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的主要污染物包括物料堆积、建筑施工及材料运输的产生的施工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燃料尾气等。
将物料堆存场所设置与距环境敏感点较远的地方,并且用密目土工布覆盖,尽量将起尘量降到最低,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施工扬尘对拟建项目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施工场地地势开阔,空气稀释能力较强,燃油烟气及汽车尾气排放后,经空气迅速稀释扩散,不会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2)地表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严禁乱排废水,严格执行相关环境管理规定。施工场地应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到施工中,不外排;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因产生量较小,成分单一,利用简易化粪池收集处理。
采取以上保护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轻微。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土方施工阶段和设备安装阶段,噪声影响范围较大,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有一定的负面影响,采取有效措施缓解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等。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的进行回收外卖(主要指钢结构残料),不可回收集中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2运营期
(1)大气环境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臭气通过设置盖板密封,对污水处理站内的污泥定期进行清掏,以保证处理效果和防止臭气排放不畅而外溢。理化实验室的非甲烷总烃经过通风柜收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实验楼楼顶排放。微生物实验室设置生物安全柜,并要求所有涉及病原微生物的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生物安全柜安装有高效空气过滤器,柜里的实验平台相对实验室内环境处于负压状态,气流在生物安全柜内得到有效控制,几乎杜绝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气溶胶从操作窗口外逸。因此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可能带有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的废气经消毒灭菌、高效过滤后,将病原微生物完全捕集,最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实验楼楼顶排放,排气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不利影响。
(2)地表水环境
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和生活废水等。项目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后,通过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声环境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污水处理设备(泵)、空调、来往人员及车辆的噪声等。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营运期管理控制噪声。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可较好地降低噪声影响,防止噪声污染,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
严格区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并进行消毒处理后,每日由专人收集后,集中至中心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然后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实行日收日运,即收即运。医疗垃圾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特殊废液、实验室废物、生物安全柜废滤材单独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经清掏、消毒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垃圾暂存间应为封闭空间,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消毒;必须配备可防渗、可密闭、不易破损的贮存容器临时贮存。临时贮存应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不得超过2天的要求,医疗废物临时贮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建设。
4、风险分析
本项目潜在环境事故为病原微生物空气传播、医疗废物泄漏、医疗废水泄漏。应加强管理,搞好劳动保护,落实设备、管件的维修管理工作,采取积极的风险防范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本评价认为,只要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在事故发生时依照应急预案即时处理,本项目造成的风险是可控制的。
5、综合结论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与平面布局合理可行,项目建设具有较高的社会效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正常运营情况下,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不大,在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项目在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后,可以避免对周围居民的不利影响。因此,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和风险管理,做到废水、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解决好公众关心的各种环境问题,从环境保护技术角度审议,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6、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荆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点:荆门市尉迟恭路以南,荆山大道以西
联系人:姚涛
联系电话:139****4862
7、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睿龙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158****6712
电子邮件:804504732@qq.com
8、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