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药局成功处理一起消费者投诉事件
近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功处理一起消费者投诉事件。
据投诉人杨先生称,他于5月26日在城区某超市购买了五袋某品牌龙须面,6月5日吃后当晚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怀疑是由食用该面条引起的食物中毒,遂投诉食药部门要求处理。
区食药局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该超市就投诉情况进行核查,并与杨先生和该品牌面条厂家积极协调、多方沟通,最终帮助杨先生和该品牌面条厂家达成调解意见,双方均表示对处理结果比较满意。
区食药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食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是选择信誉比较好的大商场或超市购买包装密封完好无破损、字体和图案清晰、标签标注规范和感官较好的食品。二是要注意查看食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储藏条件等内容。三是购买食品时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购物凭证,以便在出现质量问题时进行投诉举证。如发现购买到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请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责任编辑:严祥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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