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皇姑区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我区建立了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区直各行政执法机关已报送、公开了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我区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共计20家,其中职权17家,委托3家。截止目前,我区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建局、房产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审计局、统计局、应急局、城管局、民宗局等共计17家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对本单位2019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报告,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另区市场监管事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区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区应急管理实务服务中心等3家受委托执法主体单位年报数据统一由委托执法主体单位上报并公开。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及法治素养,严格把好行政许可、处罚关口,确保执法行为规范有序。
皇姑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撰稿人:申英茂
审核人: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