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纠纷几波折人民调解化干戈
2008年5月,石牌镇刘埂村四组村民彭某在建私房时,占用了邻居王某宽约0.23米、长约22米宅基地。同年12月,长年在外经营豆制品生意王某回家后发现自己宅基地被占,且彭某新建的厨房屋面下水直冲自家房间窗户,每逢雨雪天气大量雨水溅入自家房内,致使房内家具受潮损坏。王某立即至彭某家中交涉,彭某答应整改,并承诺于翌年上半年对自家屋面修整。随后,王某继续外出经营生意。2011年王某回家发现彭某并没兑现承诺。
双方再次交涉无果,王某找村委会调解。村委会调查后要求彭某及时对屋面滴水进行处理,并赔偿其对王某造成的损失。彭某口头答应,王某再次外出做生意。然而,至今年元月王某回家,发现彭某仍未修整。王某一气之下将彭某屋面瓦片损坏。今年8月4日,王某到石牌司法所请求调处,要求彭某归还自己被侵占的宅基地并赔偿经济损失。彭某提出要求王某对损坏瓦面给予赔偿,同时彭某拿出1986年宅基地登记,证明自己并未侵占王某宅基地。
石牌司法所在查阅有关档案资料、了解彭某屋面损坏情况后,8月16日组织双方现场进行调解,指出1991年石牌镇土管所对全镇所有宅基地统一进行了核实登记,此前的相关证明由于年代久,变化大,已被新颁发的宅基地证明代替,因此1991年以前的宅基地相关资料已无证据效力,双方应按1991年土地登记依据和所发土地证明为准。依据1991年土地档案资料,彭某2008年建房时侵占王某宅基地面积5.06。(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