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被评为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优秀单位
近日,沙洋县检察院被中共沙洋县委宣传部评为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优秀单位,此次共十个单位获此殊荣。
2018年以来,该院党组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基础的角度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在工作部署上做到“四同”,即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其他检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在工作中做到“三个切实”主动作为,即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内设机构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注重在联络服务群众中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充分运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沟通联系,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法制宣传进社区”“新闻发布会”等活动的契机,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成果。切实做好检察服务向基层延伸中的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利用开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中召开非公经济人士座谈会、非公企业大走访等契机,积极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社会主义法治宣传。
为努力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该院确定了“四个进一步”工作,即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教育,提高广大干警对意识形态领域的识别意识,时刻保持清醒认识,政治立场坚定;进一步加强法制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提高政治站位,辩证看待国外司法制度,坚决抵制错误思想侵蚀;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后的职业道德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强化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司法文化、检察文化的相互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