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重点优抚对象抚恤提标经费发放到位民政快讯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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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7日发表
本网讯(通讯员郭宝生)根据国家民政部、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文件精神,点军区从2012年10月1日起再次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日前,已将去年1012三个月的提标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此次提标,使残疾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的抚恤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15%;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50元,达到525元,其中:抗日时期入伍的达到565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35元,达到每人每月290元;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35元,达到每人每月2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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