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伸出援助手家属获赔赠锦旗
本网讯 9月30日上午,鸭子口乡村民张世菊、邹宪鹏、邹宪凡、章永波为县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一面锦旗,感谢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受害人刘维明家属的帮助。
刘维明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鸭子口乡刘坪村7组人,2013年4月22日13时49分,驾驶驾驶鄂E3GG11号山城牌正三轮摩托车与相向行驶的周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刘维明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刘维明的死亡给其家庭蒙上了一层阴影,给家属邹迎春及其亲朋带来巨大悲伤和经济损失。刘维明家属又是一级智力残疾,在万般无助下于2013年5月9日邹迎春向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周乔为其提供法援。经过律师的反复协商多次谈判及在法庭上列举证据阐明事实,最终县法院于2013年8月5日作出了判决,死者家属获赔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1万余元。为了表示感谢,邹迎春委托自己的嫂子张世菊、姐夫章永波和两个***邹宪鹏、邹宪凡给县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邹迎春的嫂子张世菊说:非常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和周乔律师,在我们最困难的情况下给予了我们希望,我们老百姓会永远记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