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举措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本网讯 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市按照简政不减服务、放权不放责任的要求,通过简政放权、缩时增效,真正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涵养源头活水,将为我市三大目标的实现做出更大贡献。
市委编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市坚决落实***、省政府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新成果、新要求。***、省政府、宜昌市决定清理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参照执行;明确下放给县市级职能部门审批的,督促相关部门积极主动接好管好;没有要求必须由县市级职能部门审批的,一律下放乡镇。
同时,严格依法推进改革。一方面,把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按法定程序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清理掉;另一方面,坚持依法清理、细致审核、稳妥推进,确保项目清理规范、准确、科学。对取消以及下放的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有效的监管办法,避免出现监管空白。通过这些措施,切实推动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实效,达到更好为民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的目的。
(编辑 方明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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