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远东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台套自动输送及非标设备制造加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远东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台套自动输送及非标设备制造、加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200台套自动输送及非标设备制造、加工项目变更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仙庾镇徐家塘村远东机械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远东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景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变更后项目建筑面积为7680m2,主要为1栋1F厂房(其中办公区为局部3F),办公区建筑面积为600m2,包括会议室、总经理室、财务室、市场部和技术部等。生产区建筑面积约7080m2,主要包括原材料堆放区、焊接区、机加工区、成品堆放区、喷漆房、喷砂房、化学品仓库、组装区、配件仓库、固废暂存区、通道。并配套建设以及废水、废气处理、固体废物贮存等环保设施工程。变更后年产400台套自动输送及非标设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VOCs、二甲苯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中表准,厂界外颗粒物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VOCs、二甲苯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未超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标准要求。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综上分析,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B,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且项目废水进入园区废水处理站可行。因此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经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基本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距项目生产厂房最近距离的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变更后噪声不会对近距离敏感点处的声环境现状造成影响。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先集中到厂区垃圾桶再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垃圾日产日清。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分区暂存后外售。危险废物在厂区内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安全暂存,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不向外环境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环境风险分析:建设单位通过加强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基本能够满足当前风险防范的要求,可以有效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和处置,使该公司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较低的水平,风险发生概率及危害将低于国内同类企业水平,项目的事故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