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就地保护散葬烈士墓修缮工作正抓紧进行
为切实加强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近日,县民政局已与烈士后人全部签订了散葬烈士就地保护协议,对散葬烈士墓进行修缮维修工作也作了具体安排部署。
散葬烈士墓修缮维修工作,完全是在尊重烈士亲属或后代意愿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已签订就地保护协议的烈士墓,墓碑已统一由民政局制作,由各乡镇民政办分发给烈士家属或后代。对已签订就地保护协议的烈士家属或后代,在4月底前负责对烈士墓进行就地修缮美化。主要是建墓墙、立碑等,并负责做好日后管理工作,确保烈士墓保护完好、周边环境整洁肃穆。修缮完成后由各乡镇民政办验收拍照交民政局审核、备案。5月底,民政局将对修缮维修合格烈士墓的烈士家属或后代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修缮维修管理费用。
县民政局负责人要求,要充分认识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以人为本、尊重习俗、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主题,切实做好散葬烈士墓的修缮维修工作,保证就地保护的烈士墓修缮维修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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