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醴陵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12月13日印发了《醴陵市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为5年”,现《醴陵市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超期,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我局对《醴陵市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完整性、准确性、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修订。
二、起草依据
1、《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5号)。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6号)。
3、《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号公告)。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共七章三十一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包括国有资产的认定、适用范围、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包括财政部门职责、各单位职责;
第三章 产权登记、界定及纠纷调处,包括产权设立、变动和注销登记、按国家有关资产界定、纠纷调处办法执行;
第四章 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及收入管理,包括单位配置资产通过政府采购、公开处置资产、处置收入上缴专户;
第五章 经营性国有资产及收入管理,包括出租资产要公开招租、租期不超过五年、经营性收入全额缴入专户;
第六章 监督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追究相应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原文链接:醴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醴陵市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醴陵市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