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城镇职工重症慢性病城镇居民门诊大病药品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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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5日发表
濮人社〔2016〕66号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增补城镇职工重症慢性病、城镇居民 门诊大病药品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保障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参保患者用药需求,经充分征求相关卫生医疗专家意见,决定对《濮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管理办法》(濮人社〔2013〕125号)和《濮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规定病种管理办法》(濮人社〔2012〕5号)中部分病种用药目录进行增补,同时删除原文件用药范围中“等”字及其所包含的内容。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濮阳市城镇职工重症慢性病、城镇居民门诊大病药品增补目录》 2016年 4 月18日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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