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整治驾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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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4日发表
连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减量控大”工作为契机,结合辖区实际,重点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进行专项整治。
行动中,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六号岗亭路口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进行宣传、劝导和教育,提醒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同时,向驾乘人员宣传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引导电动车驾乘人员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大队统一部署,重点查处城区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对违反交通规则的驾驶员进行20元罚款,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骑乘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最重要。交警再次提醒:生命只有一次,请大家安全出行、规范骑行。
(记者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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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04:04:0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