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员会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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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4日发表
日前,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员会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威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针对过去民族矛盾突出的问题,县委明确提出少数民族同胞要做到“自尊而不自大,自重而不自负,自信而不自傲,自强而不自恃,自律而不自纵”,对本民族同胞兄弟要做到“热爱而不狭爱,关心而不偏心,爱护而不袒护”。严厉打击制造民族矛盾、挑起民族事端的个人或团伙。大力培养和提拔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对苗族干部实行优先破格配备;各乡镇(街道办)领导班子均有1名副科级以上的主体民族干部。
“汉彝回苗亲兄弟,众人扭成一股绳,同洒汗水同使劲,同奔小康共脱贫”正成为威宁民族和谐最真实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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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04:02:4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