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化公租房建设解决夹心层住房难
今年我市将继续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最大程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012年,省下达我市公租房建设任务2159套,预计年底全市将累计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6733套,可基本满足全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群体住房需求。
保障和改善民生,既维系着百姓利益福祉,更是建设幸福泰安的内在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夹心层”群体的住房困难,大力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去年以来,通过强抓目标考核、问责检查两项机制,强化组织领导、资金、土地三个保障,深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分配、管理、使用四个方面的工作,创新模式、强化责任、完善机制、多措并举,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按期保质保量强力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开工公共租赁住房4574套,已竣工1310套,其中:市区新开工1560套,竣工384套。目前,市区高铁A片区保障房一期工程2栋高层住宅楼已实现主体竣工,进入配套工程施工阶段,并于2011年底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创建国际旅游名城在建示范工程”;二期工程7栋高层住宅楼,进展较快的已进入标准层12层施工阶段,计划年底完成主体施工。
创新建设模式。泰安市通过政府集中建设、配建、企业自建和改建的方式,鼓励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多措并举,缓解各级政府财政压力,进一步盘活企业闲置资产,提高公房利用率,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形成合力,加快推进泰安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其中,新泰市以社区投资建设公租房为主,鼓励企业自建公租房用于改善职工居住条件;肥城市在棚改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同时鼓励企业对闲置用房进行改建、改造,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向困难职工出租。
健全制度体系。为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市区建立健全了《月评价管理办法》、《施工企业管理办法》、《监理单位考核办法》、《中期进度款支付办法》、《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等与项目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相关的一系列现场管理制度,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月评价考核,对监理单位的实际工作进行综合检查评分,推行“工程建设合同”与“廉政责任书”双签制度,实现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个方面的有序控制,促进工程建设的全面达标,保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质量和进度双推进。
强化质量监管。以争创“鲁班奖”、“泰山杯”为目标,高标准、严要求,加强质量监管。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部安装远程监控装置,实施全过程不间断的实时监管,确保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无盲点、无死角。不断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监理考核制和分户验收制,对隐蔽工程实行“三级检验签字”制度,与质监、安监等相关部门联合考核,实行月考核、季通报,加强联动执法,有效地激发参建单位的责任心和工作干劲,不断提高施工水平,确保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精品工程、放心工程和样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