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关于严厉打击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种房的通知1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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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3日发表
为切实落实中共贵阳市纪委、贵阳市监察局关于市、县、乡、村四级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违法种房三禁止纪律要求。通过以点带面,重点打击,有效遏制违法种房现象的蔓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违法种房三禁止内容
1.禁止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及配偶、子女违法种房或以入股等形式参与违法种房。
2.禁止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参与或帮助他人违法种房。
3.禁止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购买违法种房建筑物。
二、禁止违法种房相关事宜
1.参与违法种房的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在2014年6月30日前自行拆除违法种房建筑物的,不予追究责任,否则将严肃处理。
2.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7721227
中共息烽县纪委
息烽县监察局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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