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顺德区委办公室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2014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顺德区2014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办公室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3日
顺德区2014年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广东扶贫济困日〔2014〕2号)的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14年扶贫济困日活动,在总结4年来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目标活动主题:扶贫济困雪中送炭目标要求:按照更加注重营造氛围、更加注重社会参与、更加注重整合资源的要求,大力倡导“一份捐赠一份爱心”理念,广泛发动和组织社会各界捐款资助我区困难群众及我区扶贫“双到”对口帮扶地区贫困村及困难群体。
二、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开展项目推介。
1. 项目主要内容:围绕扶贫济困日活动主题和目标,通过新闻广告媒体推介扶贫济困重点项目,在今年5月至7月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企业开展项目认捐活动(认捐金额为2014年实际捐赠并全额到账数)。
(1)资助我区扶贫“双到”对口帮扶贫困村、贫困户扶持建设项目。(项目发动单位:区扶贫办)
(2)资助我区残疾人托养康复机构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区残联)
(3)资助我区低保贫困家庭18岁以下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救治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区慈善会)
(4)资助我区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入学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区教育局)
(5)资助我区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项目发动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推介发动方式:以媒体推介、社会宣传、自愿捐赠为主要形式,重点是营造社会氛围,扩大社会发动面和参与度。
(二)开展访贫慰问活动。
6月30日前后,各镇、街道,区各有关单位领导要带头开展访贫慰问活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到城乡贫困地区开展党日活动、党团组织生活以及访贫慰问、送温暖献爱心等系列活动。有关单位开展活动情况于7月15日前书面报区委宣传部,以便统筹有关宣传报道工作。(各镇、街道及区属部门的慰问活动自行安排,区扶贫办配合)
(三)开展专项扶贫活动。
各镇(街道)、各单位立足行业特点,结合我区扶贫“双到”工作,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科技扶贫、劳务扶贫、旅游扶贫、兴办实业、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兴教助学、送医送药等行业专项扶贫活动。(各镇、街道及区属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区扶贫办配合)
(四)开展6·30捐赠活动。
1.开展区、镇(街道)机关爱心捐款活动仪式。6月30日上午,区政府、镇(街道)分别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在各自的政府大院进行现场捐款,并组织媒体广泛宣传报道,营造积极参与、奉献爱心的社会氛围,带动社会各界踊跃捐款。(区属部门由区委区府办、区委宣传部负责)
2.开展机关党员、团员、工会会员、妇女等爱心捐赠活动。(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牵头组织)
3.开展“一份捐赠、一份爱心”活动。
(1)组织动员村(社区)的群众参与“一份捐赠、一份爱心”活动。(由各镇、街道牵头组织)
(2)组织志愿者开展“一份捐赠、一份爱心”活动。(由团区委牵头组织)
(3)组织广大网友自愿参与网络“一份捐赠、一份爱心”活动。(由区慈善会牵头组织)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14年“广东扶贫济困日”顺德区扶贫济困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成立顺德区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扶贫济困日”系列活动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谭志亮
副组长:李允冠曾宪才
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社工部,区府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区扶贫办、区慈善会及其他有关单位。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曾宪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务副局长)兼任。联系人:卢亚伟,联系电话:22831063。
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领导架构,统筹开展工作。
四、活动组织和要求
(一)统一部署,认真落实。
1.募捐发动。各镇、街道,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募捐发动,广泛宣传“扶贫济困、雪中送炭”的精神,通过各项爱心募捐活动,发动社会各界踊跃捐款。
2.善款接收。捐款分别由区、镇(街道)慈善会设置的6·30专用账户负责接收,接受捐赠的区、镇(街道)慈善会统一使用《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捐赠单位和个人按有关政策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3.善款汇缴。区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在7月5日前将筹得的善款通过银行缴入区慈善会账户(捐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14年扶贫济困捐款”)。
4.善款使用管理。按照《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捐款管理使用。凡通过顺德扶贫济困日活动平台发动的捐赠,必须纳入顺德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资金使用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本次募捐资金可用于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对口帮扶工作的帮扶项目,也可用于本地扶贫济困活动。捐款接收单位和捐款使用人要在今年6月20日前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去年接收款物和支出使用的相关情况。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公开全区活动认捐及到账情况,审计部门要依法审计。
5.鸣谢方式。本次活动对捐款500元以上的个人和捐款5000元以上的单位在《珠江商报》专版刊登鸣谢,各镇(街道)慈善会及区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须将以上单位及个人名单于7月5日前报区慈善会,由区慈善会汇总报送区委宣传部落实媒体予以公告。
6.监督管理。活动期间,各项扶贫济困项目的承办机构按照“谁筹款、谁统计、谁使用、谁公开”的方式,自觉接受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充分发动,广泛宣传。
区扶贫办负责编制和提供我区落实“双到”对口扶贫村的相关宣传素材、扶贫实施单位或个人的先进典型材料、反映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资料。区委宣传部制定“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宣传方案,并要组织好各新闻媒体,结合区扶贫办提供的素材,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开辟专题宣传栏目,动员社会各界“扶贫济困雪中送炭”,积极参与我区的扶贫济困活动。
(三)落实经费,强化保障。
本次活动所需经费由区、镇(街道)财政各自解决,不得在捐赠款中列支。
(四)及时总结,表彰先进。
各镇、街道,区属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工作情况,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并于7月15日前上报电子版以及书面活动总结至区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卢亚伟,22831063),以便汇总综合上报。
***:1.2014年“广东扶贫济困日”顺德扶贫济困活动责任分工一览表.doc
2.区、镇(街道)接收捐款账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