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疫情题材音乐剧合作单位的公告
人民既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历史的见证者。自疫情暴发至今,在***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共克时艰,期间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不愧为时代楷模的先进代表和动人的光荣事迹;面对疫情他们不怕牺牲,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为繁荣文艺创作,讲好“广州故事”,推动文艺精品创作,现公开招募疫情题材音乐剧合作单位。本单位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合作单位。
一、项目名称:疫情题材音乐剧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须以疫情为题材创作一部15-20分钟的音乐剧作品。
2、合作单位需高质量完成创作,并聘请权威专家、专业演员,完成设计制作作曲、音视频、服装、道具、舞美等创排演相关所有事宜。
3、演出时间:6月。
三、项目预算:42万元
四、承办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承接单位业务经历及相关要求(需满足以下三项要求以上):
1、必须独立制作、完成大型音乐剧、晚会等剧目;
2、近年来有与省、市、区政府或省级艺术机构、协会及文化馆等有关单位合作制作、排演大型剧目的经验与经历;
3、制作的相关作品曾获得国家或省级奖项;
4、须持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5、承接单位注册资金达1000万以上(含1000万)。
(五)承接单位的制作团队需符合以下要求:
1、作曲、编剧的作品须获国家级奖项;
2、须有参与制作大型音乐剧演出的经历;
3、主要演员须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奖项;或有参演大型作品经历。
五、具体安排
(一)有意承办的单位需递交以下材料:
1、本单位相关资质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公司基本状况及承办类似剧目演出的基本情况;
2、项目承办方案及报价。
(二)截止时间:2022年5月27日;
(三)投递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路39号越秀区文化馆创作调研部;
(四)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87670756。
六、付款方式
1、活动完成后由政府财政转账支付全部费用。
2、合作单位需在办理付款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向主办单位提供收款项等额的正式***。
广州市越秀区文化馆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