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22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委统战部《关于中央财政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库合规性审核意见》要求,经过反复论证、评估、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布等阶段,确定从市委统战部批复项目库中落实阜蒙县第一批18个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申报的年度实施项目,在认真做好论证和评估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规范操作。项目建设用地由项目所在地方政府提供并负责确认其土地性质可以用于项目建设。以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为采购招标主体进行采购、招标。每个项目实施前必须要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并进行招投标。经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对比研究决定,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委托辽宁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招标及项目代理管理。
二、项目批复实施必须于当年9月30日前实施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项目实施前涉及拆迁、补偿事宜由乡镇自行解决。坚决杜绝故意阻挠、阻工和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象发生。如发生上述情况,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应及时抽回该项目并及时向县政府、县委统战部报告情况,同时做好项目更换工作。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造成不利影响和后果的提交有关部门处理。项目工程经第三方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自动移交给项目所在地村使用、纳入村集体资产,归村镇管理。项目工程或设备接入及使用事宜由村镇使用方自行解决。
三、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和县财政局要做到资金安排到位、项目管理到位、核算到位、资金拨付到位。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建设工作,达到资金安全、项目有效。坚决杜绝截留、挪用、骗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现象的发生。
***: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批复表(第一批)
2022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批复表(第一批)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项目类别 | 批复资金 |
1 | 大板镇大板村生态田园综合体项目 | 大板镇 | 大板村 | 产业发展工程项目 | 280 |
2 | 富荣镇佛爷岭村红薯 种植项目 | 富荣镇 | 佛爷岭村 | 产业发展工程项目 | 30 |
3 | 新民镇新民村樱桃草莓园二期建设项目 | 新民镇 | 新民村 | 产业发展工程项目 | 50 |
4 | 卧凤沟乡小新立屯村设施农业水利 工程项目 | 卧凤沟乡 | 小新立屯村 | 产业发展工程项目 | 40 |
5 | 东梁镇吐呼鲁村温泉旅游建设项目 | 东梁镇 | 吐呼鲁村 | 产业发展工程项目 | 20 |
6 | 王府镇旅游开发 工程项目 | 王府镇 | 烟台营子村、王府村 | 产业发展工程项目 | 100 |
7 | 化石戈镇化石戈村化石戈小米深加工项目 | 化石戈镇 | 化石戈村 | 产业发展工程项目 | 30 |
8 | 大巴镇车新村葡萄二期建设项目 | 大巴镇 | 车新村 | 产业发展工程项目 | 20 |
9 | 老河土镇敖龙村花生产业园作业路 建设项目 | 老河土镇 | 敖龙村 | 产业发展工程项目 | 25 |
10 | 建设镇德一村大葱产业建设项目 | 建设镇 | 德一村 | 产业发展工程项目 | 30 |
11 | 蜘蛛山镇大青山旅游开发及中蒙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 蜘蛛山镇 | 青山村、石头营子村 | 产业发展工程项目 | 80 |
12 | 佛寺镇水泉村和团山子村砂石路建设工程项目 | 佛寺镇 | 水泉村、团山子村 | 改善民生项目 | 44 |
13 | 七家子镇石场村沿河防护墙建设项目 | 七家子镇 | 石场村 | 改善民生项目 | 20 |
14 | 哈达户稍镇哈达户稍村民族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 哈达户稍镇 | 哈达户稍村 | 改善民生项目 | 40 |
15 | 红帽子镇镇区 建设项目 | 红帽子镇 | 红帽子村 | 其他项目 | 50 |
16 | 务欢池镇沙力根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 务欢池镇 | 沙力根村 | 其他项目 | 40 |
17 | 国华乡国华村修建文化广场项目 | 国华乡 | 国华村 | 其他项目 | 30 |
18 | 乡镇环境整治 采购项目 | 阜蒙县 | 部分乡镇 | 其他项目 | 200 |
合计 | 112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