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迅速开通采购绿色通道助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有效应对疫情防控新形势,确保政府采购活动有序进行,区财政局及时印发《关于做好我区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开通物资采购“绿色通道”,为全区防疫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执行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政策。明确与疫情防控紧密相关、确需紧急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开通紧急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产品物资无需审批,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含进口产品)采购实行“自行采购+内控管理”采购程序,采购物资由采购单位集体决策后,按照需求、采购、验收岗位相分离原则自行组织购买,并将会议纪要与采购合同档案等共同保存。二是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稳定有序进行。明确非疫情防控类项目确需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严格按照防疫规定组织开展。鼓励各单位根据适用情况采用竞争性谈判等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尽量选择非现场方式实施采购活动。三是切实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疫工作。对确需现场开展的采购活动,明确采购人、代理机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四是完善紧急采购资料备查制度。明确采购单位应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采购质量,做好采购文件、凭据、资料的管理,做好留存备查。采购过程中如有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财政部门咨询,切实做好防疫物资的供应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