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顺征启公告〔2022〕18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杏坛镇新联村四乡公路南侧,涉及北沙股份合作经济社面积2.8283公顷(折合42.4245亩,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征收土地位置图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按规划作为杏坛镇蒲州、聚胜、北沙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中安置的留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顺德区人民政府委托杏坛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征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上述单位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确认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拟征收2.8283公顷土地范围示意图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
附图:拟征收2.8283公顷土地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