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两被告领刑
■核心提示
群众表达诉求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如果采取过激行为,非但不能促进问题的解决,反而有可能触犯法律,可谓得不偿失。日前,顺德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影响的均安南沙“9·13”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黄某、冯某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和两年。司法部门呼吁群众应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法不责众”,“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都是错误的认识,在法律面前是行不通的。
案件回放
冲击公安机关半小时
2007年9月13日下午,顺德均安镇南沙社区居民因土地问题聚集到均安镇南沙大桥堵塞公路,公安机关经劝阻无效后将人群驱散,并带走几人调查。当晚8时,南沙社区居民再次聚集到南沙龙母庙开会,决定到公安机关要求放回被带走调查的居民,随后一批南沙社区居民聚集到南沙民警中队门前,围堵南沙民警中队,起哄,砸打南沙民警中队的大门、警用灯箱、警用车辆。其间,被告人黄某煽动在场群众情绪,并参与持砖头投掷南沙民警中队的大门、破坏警用车辆。而被告人冯某持砖头砸打南沙民警中队的警用灯箱,致灯箱损坏、熄灭。还有部分村民用力摇拉南沙民警中队铁闸,致使铁闸损坏。事件持续半小时之久,致使南沙民警中队无法正常工作,并造成一万多元的财物损失。
案件宣判
已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顺德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黄某、冯某无视国家法律,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两被告积极参与其中,扰乱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均已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遂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和两年。
怎样的行为会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呢?广东广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先祥告诉记者,此罪一般表现为3人以上聚集在一起强行冲闯国家机关门禁;包围国家机关驻地;用石块、杂物投掷、袭击;切断电源、水源、电话线等;堵塞通道,阻止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强占办公场所,辱骂、追打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物、毁弃文件、材料;强行侵入、占据办公场所拒不退出等,致使国家机关无法正常工作,造成严重损失。
赵先祥还表示,构成本罪的只能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首要分子纠集众人的方式可以是言语煽动、挑拨、金钱收买、胁迫等,他们也可能躲在幕后唆使、策划而不亲自实施具体冲击行为。所谓积极参与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犯罪活动中积极实施犯罪的人员。对于一般参与者,也并非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对这类人员,可以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
部门说法
群众表达诉求应通过合法途径
顺德区司法局副局长李林枝认为此案凸显出部分群众在法律认识方面存在偏差,存有三种错误认识。一是存在“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千万不要以为参与人数众多,就不会受到法律制裁。二是存在“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认识。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当中,不可避免存在一些矛盾,那种认为只有把事情闹大,才会引起有关部门重视,问题才会得到解决的想法是错误的。公民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第三是过度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也负有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义务。国家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权利,是不可侵犯的,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方式表达诉求,显然是错误的。
李林枝强调,群众表达诉求一定要遵循合法的途径。调解、仲裁、诉讼都是法律所规定解决纠纷的方法。此外,对符合***《信访条例》所规定的事项,可向信访部门逐级反映,逐级等候回复。采取聚集冲击国家机关、堵塞公路等行为,不但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触犯法律。
他同时透露,司法局为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已经举办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明白说法进万家”活动已经启动,先后在6个镇街举办了大型的法制论坛,其他4个镇街也将陆续举办。此外,从6月份开始,司法局还会派出律师下到村居举行咨询活动,每月都会举办一场。“希望广大群众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对社会上的一些违法行为应当有正确判断,分清是非,不要受人唆摆参与到违法犯罪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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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社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均安镇南沙社区,这里早已回复了平静,三五成群的老人在树荫下练习太极拳,一幅和谐景象。
据社区负责人介绍,自不稳定事件基本平息后,南沙社区党总支和居委会干部致力于民生事业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目前社区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其中,投资75万元的休闲娱乐中心即将建成,内设老人活动室、休闲室、图书室、乒乓球室等设施。目前舞台已经建好,每晚在舞台上都有健身操表演,很多村民都积极参与其中,形成了良好的健身氛围。此外,南沙社区还准备新建一个农贸市场,首期投资300万元,用于发展集体经济。
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南沙社区的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不断提高,在今年初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中,社区居委会6名成员在二合一选举中按镇党委建议名单全部产生,选举得票率超过85%,这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村民对干部的认同和支持。居委会新班子表示,9·13案件依法得到解决后,社区将更加稳定和谐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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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二款对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作了明确规定。“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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