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公告参考版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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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清算公告(参考版式)
佛山市 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股东会决议解散,开始清算。请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在上述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不列入清算范围。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依法向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清算组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佛山市 有限公司清算组
20 年 月 日
说明:
l 按照《公司法》,有限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l 清算公告以清算小组名义刊登。
l 清算组成立文件的日期应在清算公告刊登日期之前。
l 清算公告的公告期满后(45天后),方可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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