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更多自主权顺德19所学校榜上有名
3月10日,顺德召开学校办学自主权政策解读暨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点工作会议。
去年10月,顺德区教育局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单项试点单位,全国12个也是广东省唯一一个。按照教育部要求,顺德将开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和完善政府服务机制”、 “健全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三个单项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探索。
政校关系是办学自主权能否落实的根本所在,学校是办学的主体,教育质量高不高,能否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关键在学校。因此,政府管理教育、社会评价教育,都应该围绕学校进行,学校应该真正享有独立事业法人的各项应有权利。
因此,2015年12月17日顺德区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中小学校办学自主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全面梳理学校办学自主权清单,清单共明晰了8项权利合计23项权利内容,全面落实和下放给学校,每项权利内容都给予权利操作指引,针对每一个放权事项建立实施细则和监管办法,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全国首创。
区教育局督导室负责人介绍,改革后学校将有更大的自主权,每堂课不一定为45分钟,在总课时不变的情况,各学校可以结合学校特色进行调整;学校也可以在符合常态编班原则下,自主探索教学模式和授课模式,比如同一学习能力的可以一起上课,但是日常管理需要平衡管理。与此同时,教育部门则需加强对学校的监管,做到放权中有监督。
近期,区教育局还制定下发了《顺德区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改革试点工作的整体目标、改革思路、重点内容及实施步骤。目前,已确定大良教育局等5个镇街教育局、顺德一中等19所学校为试点单位。到2018年,将形成顺德区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报告。通过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试点,将不断提升顺德教育品质,并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
会议现场
区教育局副局长张毅解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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