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鸦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老鸦镇校园暨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老鸦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老鸦镇校园暨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单位:
近日,四川个别地区发生误饮醇基燃料中毒事件和幼儿园食堂食物变质舆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和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农村自办宴席、集体性聚餐行为,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现将《老鸦镇校园食品安全暨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老鸦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0日
老鸦镇校园食品安全暨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和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综合开展学校及农村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着力治理和解决学校及农村地区食品突出问题,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二、整治时间及目标要求
2022年3月28日至7月8日集中 100 天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镇学校(含幼托园)、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大排查,找准薄弱环节、拿出过硬措施、推动问题整改,严格把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三道关口,有效保证我镇校园及农村地区食品安全。
三、整治重点及主要内容
(一)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内容
1.从业人员资质方面。主要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有效,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有效,学校食堂管理专(兼)职人员是否配备到位等。
2.原材料采购和保管方面。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是否索要合格票证,原材料进入是否门卫初检、入库是否查验质量并如实记录,原材料保管是否分类依规贮存,食品添加剂是否“五专” 管理,对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否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并如实记录,所有原材料是否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制度,蔬菜水果是否新鲜,是否有霉烂变质等问题。
3.食品加工、烹饪方面。主要包括: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是否达标,食品烹饪区“三防”设施是否健全、环境消杀是否及时, 盛放或加工制作的各类工用具、容器是否分开并有明显区分标识,食品加工人员着装是否整洁、操作流程是否标准、操作行为是否规范、食品留样是否专柜专锁按规定保存并如实记录(每样量不少于 125 克、留样时间不少于 48 小时),餐厨废弃物是否按要求存放并及时处理等。
4.供餐、用餐与配送方面。主要包括:就餐场所清洁卫生是否达标、环境消杀是否及时、制止餐饮浪费的宣传标语字画是否醒目,烹饪至食用超时的食品是否按规定存放和供餐,高温易腐食品的配送是否具有保温、冷藏、热藏的设备设施等,是否落实好试尝留样陪餐制度。
5.餐用具清洗、消毒方面。主要包括:就餐区或就餐区附近是否有供就餐者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饮具的用水设施,是否具有专用的餐用具“一洗、二清、三消毒”水池,洗涤剂、消毒剂是 否合格,是否在有效期内,消毒柜设备设施是否正常使用等。
6.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主要包括: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否定期研究、督促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履职尽责,食堂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是否到位,食堂新冠肺炎 疫情防疫措施是否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定期对学校周边小卖部、小餐饮店开展检查等。
(二)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内容
1.农村“坝坝宴”专项整治
(1)健全管理网络。各村(社区)必须将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大事来抓。村(社区)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督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人员、有措施、有经费、有制度、有台账、有宣传、有检查;要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及时收集上报村(社区)内集体聚餐信息,***入户对集体聚餐进行食品安全现场指导。
(2)落实申报备案制度。要全面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要建立农村集体聚餐台账,要及时登记申报备案的农村集体聚餐情况,对于超过20-50 人集体聚餐的要向村民组长报告,50 人到 100人的集体聚餐要向村委会主任报告,100 人以上的聚餐要向各村政府报告。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要督促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及时进行申报备案。
(3)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现场食品安全指导、督导。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信息员的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培训,使其具备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督导的基本能力。食品安全管理员、信息员要***入户对集体聚餐进行检查指导,并与举办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或责任书。超过 1000 人的集体聚餐,各村(社区) 政府要提请县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做到事前进行指导, 事中进行现场食品安全检查,事后进行***掌握情况。督促举办者和承办的乡村民间厨师把好食品进货渠道关,把好菜谱、食品的选配关,把好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关。对大型的农村集体聚餐如庙会、民间宗教活动聚餐要进行监督,确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4)加强乡村民间厨师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各村(社区)要把乡村民间厨师队伍纳入管理范畴,要掌握乡村民间厨师的基本情况,要建立乡村民间厨师的管理档案,及时掌握乡村民间厨师从事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的动态。镇政府要定期组织乡村民间厨师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培训,并发放培训证明,每年要组织乡村民间厨师进行健康体检。禁止未经培训或患有不宜从事餐饮服务的传染病的乡村厨师承办、参与农村集体聚餐饮服务。
(5)严格落实农村聚餐食品留样制度。各村(社区)要建立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留样制度,50 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 应报告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信息员,要督促聚餐举办者和宴席的承办厨师对食品原材料、食品、 饮品留样,冷藏保鲜备查。
(6)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各村(社区) 要加强经常性检查、指导,组织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演练,增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乡村民间厨师的食物中毒知识及应急意识,提高其应急处置食品中毒事件的能力。要健全农村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除按相关部门要求上报信息外,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迅速逐级上报各村(社区)、镇食安办、辖区市场监管所,以确保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开展。
2.醇基燃料的监督管理
(1)落实监管职责。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本辖区醇基液体燃料生产、经 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管;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储存、经营以及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排查摸底,切实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及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监管原则,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互通,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齐心协力,积极主动化解整治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形成合力。
(2)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各醇基液体燃料从业单位要对照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指导本行业领域、本辖区醇基液体燃料从业单位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对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基础上限期完成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废弃厂房、仓库、工地、城乡接合部等易隐藏非法生产、储存、经营醇基液体燃料的重点区域,使用非法改装运输车辆、违规上路运输醇基液体燃料等重点环节,餐饮单位、农家乐、工地食堂、乡村“坝坝宴”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 小餐饮、酒店以及机关、学校食堂等重点场所的整治力度。
(3)要广泛宣传,加强应急管理。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醇基液体燃料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不参与非法经营行为,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醇基液体燃料行为。要指导各醇基液体燃料从业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制定有效应急处置措施,备齐配全应急设施设备,针对泄漏、火灾、中毒、爆炸等安全风险,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一线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3.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监管
(1)食品生产环节。加强对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生产者的主体资质、索证索票、是否存在使用劣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并按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要求, 做好农村食品小作坊升级改造和日常监管相关工作。
(2)食品流通环节。要摸清辖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底数, 全面核查清理农村食品经营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引导和监督农村商场、超市和食(杂)店等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拒绝采购、销售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行为,及时清理包装破损、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防止问题食品回流市场销售、回收食品再加工或更换包装、篡改日期再销售等情况,坚决查处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五无”食品违法行为;加强保健食品、特殊食品日常经营监督检查,重点查验销售产品合法性、进货渠道、标签说明书、索证制度、销售台账及出厂检验报告等,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秩序,保障保健食品安全质量;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监督农村集贸市场、 食品交易会等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入场销售者分类分区销售,做好产地或销售凭证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核验工作,按照实际情况开展快速检测工作,监督销售者配备与销售食品品种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严禁销售农兽药超标、腐败变质、病毒死畜禽等食用农产品;按照《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要求,指导食品小摊贩(送货商、游商)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在划定区域和确定时段,张挂信息公示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3)食品餐饮环节。摸清辖区农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基本底数,重点检查餐饮单位主体资质、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饮具消毒、卫生环境、加工操作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镇食安办、市场监管所、农业畜牧及公安局派出所、村协管员都要积极参与,共同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力争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违法食品典型案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案件。
(三)加强督查指导。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 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民群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诚信经营,守法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