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盈广场A栋酒店B栋商业单体建筑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27号
关于华盈广场A栋酒店、B栋商业单体建筑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总平面规划方案,现对华盈广场A栋酒店、B栋商业单体建筑方案修改(详见附图)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官当经济联合社
二、项目名称:华盈广场A栋酒店、B栋商业
三、项目位置: 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295号
四、申报类型:建筑方案修改
五、项目变更基本内容:
1.A栋酒店首层增加了中空大堂,二、三层变更为大空间商业。首层顶增加了轻钢玻璃雨篷。外立面进行了局部调整。
2.B栋商业地下室位置变化,首层增加了中空大堂,一、二、三层内部分隔根据招商需要进行局部调整,屋顶增加了局部活动空间;首层顶增加了轻钢玻璃雨篷。外立面进行了局部调整。
此次修改建筑面积增加510.57平方米,计容面积增加790.71平方米(其中A栋机械车库及B栋大堂均超高,按3倍计容)。变更后的规划许可图纸仍符合地块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和相关规划的要求。
六、公示时间:2016年1月20日至2016年1月29日(共十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站(http://fzjhj.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综合组,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65311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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