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榕根村方涵公厕和垃圾屋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明区明城镇榕根村方涵、公厕和垃圾屋工程己由相关部门审批,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南村民委员会榕根村民小组,建设资金来自 镇财政拨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明城镇榕根村
2.2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砌石挡土墙
2.3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砌石挡土墙;Φ排水管;×箱涵;4男4女公厕和3×垃圾屋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2、驻现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格(广东省外企业驻现场建造师必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一级资格);没有担任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具有佛山市(含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诚信手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A4复印件,需整本复印及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A4复印件,需整本复印及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管理局监制的标准格式);
4、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A4复印件,盖公章)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佛山市诚信手册》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A4复印件及盖公章)。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和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 24 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3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明城镇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电话0757-88833371)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图纸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下午15时30分,地点为: 明城镇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招投标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南村民委员会榕根村民小组(盖章)
地 址:高明区明城镇明南村民委员会榕根村民
联系人:先生
电 话:136****2666
招标代理: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佛山市绿景一路32号5楼
联系人:先生
电 话 :0757-8310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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