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展县内指标授予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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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按照《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展县内指标申请工作的通知》(明交字[2020]160号),依据申请企业的道路客运企业诚信评价及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考核情况,已完成县内包车经营权指标数量选定工作,现将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展县内指标授予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0 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向高明区交通运输局反映。
通讯地址: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客运管理股,电子邮箱:Kyglk2019@126.com。
***: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展县内指标授予结果.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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