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GMFG2017001
主动公开
明府办〔2017〕4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我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调整后的征收标准如下:
一、城镇居民社会抚养费计征方法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以我区2015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276***元为基数(下称城镇居民收入基数,下同),对男女双方分别按基数的3.5倍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96824元,超生人员上年实际收入高于276***元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以其超生第一个子女应征收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城镇居民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城镇居民收入基数的2倍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55328元。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含第三胎)子女的,以城镇居民收入基数的4倍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110656元。
(三)城镇居民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每生育一个子女,对男女双方分别按城镇居民收入基数的7倍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193***8元。
(四)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一胎子女的条件,但生育时仍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城镇居民收入基数的2%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553.28元。
二、农村居民社会抚养费计征方法
(一)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以我区2015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18376元为基数(下称农村居民收入基数,下同),对男女双方分别按基数的4倍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73504元,超生人员上年实际收入高于18376元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以其超生第一个子女应征收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农村居民收入基数的2倍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36752元。农村居民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含第三胎)子女的,以农村居民收入基数的4.5倍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82692元。
(三)农村居民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每生育一个子女,对男女双方分别按农村居民收入基数的8倍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147008元。
(四)农村居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一胎子女的条件,但未办理审批手续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农村居民收入基数的2%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367.52元。
三、夫妻双方生育子女后离婚,在没有婚姻关系存续情况下再生育子女的,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含第二胎)子女的征收办法计算征收标准。不符合省《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多生育子女的,按超生定性。
四、当事人故意隐瞒生育事实造成超生的,对超生者双方分别按基数的最高倍数,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上述违法生育或未经审批再生育人员男女双方户籍登记地(或户口性质)不同的,各按其户籍登记地(或户口性质)征收标准计征。
五、流动人口违规生育子女的,其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本征收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发布之日后的违法生育行为,按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进行征收。
***:2016年高明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表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
***
2016年高明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表
单位:元
单 位 | 居民收入基数 | 超生一孩 | 超生二孩 | 未婚生育 | 未婚生育 | 有配偶又与 他人生育 | 未办审批手续 再生育 |
二孩 | 三孩 | ||||||
单方 | 单方 | 单方 | 单方 | 单方 | 单方 | ||
城镇居民 | 276*** | 96824 (3.5倍) | 193***8 (7倍) | 55328 (2倍) | 110656 (4倍) | 193***8 (7倍) | 553.28 (2%) |
农村居民 | 18376 | 73504 (4倍) | 147008 (8倍) | 36752 (2倍) | 82692 (4.5倍) | 147008 (8倍) | 367.52 (2%) |
注:1.以上征收数额为本区户籍单方标准。
2.夫妻(或男女)双方一方属城镇居民,另一方属农村居民的,按各自征收标准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3.本表的征收标准计算基数按我区2015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我区2015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对其实际收入高于计算基数的超生人员,还应对其超过部分按照一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政策解读:关于《关于调整我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