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酿造和智能化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天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酿造和智能化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2月15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广东天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酿造和智能化设备制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天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产业园区内 |
环评机构 | 天津市咏庆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天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选址于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广东海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产业园区内,占地地面积为35580m2,分两期建设,二期工程完成后公司年产酱油圆盘设备12台、酱圆盘设备12台、连续蒸煮线4套、连续压榨线4套、炒麦烘烤生产线4套、智能物流(搬运)生产线8套、低温连续干燥机4台、物料混合输送机12台、特种不锈钢反应器12台、种曲培养机16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生产废水经“酸碱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排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②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抛光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喷砂房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机加工、焊接工序产生的少量颗粒物,焊接部位酸洗膏钝化工序产生的NOx、氟化物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VOCs、二甲苯经水帘过滤+PP滤芯过滤+ 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局,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运走;一般工业固废外卖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2019年2月11日 |